1、《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实施法令》
(本法令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同意、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办理方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办理法令》,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路途交通
事故处理方法》,一起废止。)
3、《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4、《路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 号《路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现已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二○○八年八月十七日)
5、《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令》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驾、无证驾驭等景象
交强险怎么理赔的司法解说》(2009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则的“受害人的产业损失”作出解说,现将原文摘抄如下: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
7、《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故,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11.15法释〔2000〕33号)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使用法令的若于问题的解说》(1998.3.10法释〔1998〕4号)
(本文由2011年9月28日吕淮波律师依据网络材料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