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30 07:14浏览量:2598

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待遇好不好?(一)按月享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根底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收取规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施行分段计发。
2004年7月1日前参与乡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交纳的保险费按8.8%的计发系数确认个人账户养老金规范。
2004年7月1日之后参与乡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交纳的保险费按5%的计发系数确认个人账户养老金规范。
2008年交纳的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参保人员交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依照国家规定的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认个人账户养老金规范。
个人账户养老金付出完时,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金付出;调剂金付出完时,由财政资金拨补,至被保险人逝世时止。
2、根底养老金规范
根底养老金是在参保人收取待遇时由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规范全市一致,为每人每月280元。发放根底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区(县)财政预算(这是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十分给力的一点)。
(三)参保人员到达收取年纪时,不符合按月收取养老待遇条件的,需求持续按年交纳保险费的(以下简称延期缴费),缴费规范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施行细则
为保证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畅施行,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的告诉》(京政发[2008]49号),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制定本施行细则。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