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7 12:23浏览量:1108

1、违约行为。包含预期违约和实践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实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清晰标明其在实行期到来后,将不实行合同,或许其行为标明其在实行期到来后将不或许实行合同。实践违约即实践发作的违约行为,包含不能实行、回绝实行、拖延实行、不适当实行等。
2、具有丢失。一般以为,丢失是指产业或许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况,包含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直接丢失又称活跃丢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削减。直接丢失又称消沉丢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取得的丢失。这种丢失有必要是确认的,但不限于现已发作的丢失,那些的确会发作的丢失也应包含在内。
3、违约行为与丢失的发作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丢失之间的彼此联络,即丢失是由违约行为形成的。因果关系决议着赔偿丢失的职责是否建立及损害赔偿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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