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0 00:20浏览量:1802
洛阳离婚律师孟庆元: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说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则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践获得或许现已清晰能够获得的产业性收益。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触及切割发放到武士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一起产业。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武士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详细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详细年限为人均寿数七十岁与武士入伍时实践年纪的差额。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一起产业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确定为夫妻一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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