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的税率及房屋契税计税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9 22:54浏览量:672

房子契税纳税人及征收规模
契税的纳税人是接受土地使用权、房子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契税的征收对象是发作使用权搬运的土地和发作所有权搬运的房子。契税的征收规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含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流);房子买卖、赠与和交流。
房子契税的税率及房子契税计税根据
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一般商品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购买商办楼、单位购买一般商品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凡一起满意以下条件的能够享用优惠政策的一般住宅: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宅,以及缺乏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老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根据计税: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子买卖其计税根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子赠与,其计税根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子买卖的市场价格确认;3、土地使用权交流、房子交流,其计税根据为所交流的土地使用权、房子所有权价格的差额。
《契税暂行条例》规则,对成交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格而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许所交流土地使用权、房子的价格的差额显着不合理而且无正当理由的,其计税根据由征收机关按评估价或参照当地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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