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违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3 05:48浏览量:2608
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联系中无不存在合同的缔结、实行,可是合同违约则是都不乐意见到的,这给当事人的或许是深重冲击,也将给咱们的日子形成影响,下面由听讼网小编来为我们回答合同法违约职责,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违约职责的意义及特征
(一)意义
违约职责,也称为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而向对方承当的民事职责。
违约职责准则是确保债款完成及债款实行的重要办法,它与合同职责有密切联系,合同职责是违约职责发作的条件,违约职责则是合同职责不实行的成果。一方面,违约职责是债款不实行所导致的成果,是以债款存在为条件的;另一方面,违约职责是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国家强制债款人实行债款和承当职责的法令表现。因而,违约职责和合同债款的联系能够归结为:债款是职责发作的条件,职责是债款不实行的成果。
(二)特征
1、违约职责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职责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作,合同联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职责;
2、违约职责的可约好性;依据合同自愿准则,也是民法的底子准则,合同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违约职责的办法、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职责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好是在法令答应的范围内。
3、违约职责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两层特点。违约职责具有惩罚性毋庸置疑,法令经过对违约方的制裁促进债款人实行债款,一起也能够起到防备或削减违约现象发作的效果。另一方面,依据相等、等价有偿的准则,违约职责以危害补偿作为违约职责的首要办法,具有较强的补偿性。依据违约职责的补偿性,一方在违约后,所承当的补偿职责应相当于另一方因而而遭到的丢失。
二、违约行为
(一)违约行为的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背合同职责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款不实行。《合同法》用不实行合同职责或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来表达违约的意义。
(二)违约行为的构成
违约行为仅指违背合同职责这一客观现实,不包含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片面差错。
(三)违约行为的分类
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状的区分都是不一样的。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状系统作如下区分:
1、预期违约
①预期违约的概念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含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实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清晰、肯定地向另一方标明他将不实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实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依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行期到来时将不实行或不能实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肯供给必要的履约担保。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实行合同职责,而不是实践违背合同职责。所以,有些学者以为此种违约仅仅“一种违约的风险”或“或许违约” ,它所危害的不是实践债款,而是实行期届满前的效能不完备的债款或“等待权颜色稠密的债款” 。
②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108条规矩:“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合同职责的,对方能够在合同实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可见,我国合同法可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类。明示毁约,明示毁约方有必要清晰地、肯定地、自愿地、不附加任何条件向对方提出违约的意思标明,假如毁约方在作出违约标明时附有条件或闪烁其词的话,则其毁约的目的是不确认的,不构成预期违约。默示毁约,当事人以自己的实践行为清晰标明不实行合同的职责的,并无要求解除合同,一般也不会自动标明承当违约职责。例如:在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中,卖方过了时节没有安排货源,现实上现已不或许再实行供货职责了;又如在加工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加工设备和技能条件均不能满意合同的要求,在超越合同约好的分期作业的期限内没有添加新的设备和技能条件的,该现实就能够被视为以自己的行为不实行合同职责,守约方有权恳求违约方承当违约职责。
2、实践违约,是指在合同实行期限到来今后,当事人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职责的行为。实践违约分为回绝实行、拖延实行、不适当实行、部分实行、其他不完全实行的行为。有以下几种状况:
①回绝实行,回绝实行是在合同实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实行合同规矩的悉数职责。在一方回绝实行的状况下,另一方有官僚求其持续实行合同,有有官僚求其承当违约金和危害补偿职责。
②拖延实行,拖延实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实行违背了实行期限的规矩。在拖延实行的状况下,非违约方有官僚求违约方付出拖延实行的违约金,在缺乏以补偿丢失的状况下,还有官僚求补偿丢失。
③不适当实行,不适当实行是指当事人交给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矩的质量要求,即实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矩:质量不符合约好的,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矩仍不能确认的,受危害方依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丢失的巨细,能够合理挑选要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违约职责。
④部分实行,部分实行是指合同尽管实行,但实行不符合数量的规矩,或许说实行在数量上存在缺乏。在部分实行的状况下,非违约方有官僚求违约方按约好交足数量,也有官僚求付出违约金,在缺乏以补偿丢失的状况下,还有官僚求补偿丢失。
实践实行也称强制实践履约、依约实行、持续实行。我国亦规矩了实践实行,称为“持续实行”,除第107条外,《合同法》第109条、第110条等条款规矩,金钱债款应当实践实行,非金钱债款在特殊状况下不适用实践实行。特殊状况即指法令上或现实上不能实行;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或实行费用过高;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1、实践履约是一种违约后的弥补办法。2、实践实行的基本内容是要求违约方持续依据合同规矩做出实行。 3、实践实行能够 与违约金、危害补偿和定金职责并用,但不能和解除合同的办法并用。
(二)采纳弥补办法
采纳弥补办法。如质量不符合约好,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如无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非违约方可依据标的性质和丢失的巨细,合理挑选要求对方采纳修补、替换、重做、退货、削减价款或酬劳等办法。别的,《合同法》第112条规矩,受危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纳合理的弥补办法后,若仍有其他丢失,还有官僚求违约方补偿丢失。
(三)补偿丢失
补偿丢失。又称“危害补偿”,是违约人补偿、补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丢失的职责承当办法,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弥补办法。危害补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形成对方产业丢失的现实为根底。没有危害现实就谈不上危害补偿。这是危害补偿不同于违约金的底子地点。补偿丢失也有必定的约束,即危害补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形成的丢失,包含合同实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越违背合同一方缔结合一起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或许形成的丢失,即合理预见规矩。危害补偿直接联系到当事人两边的物质利益分配,表现着违约职责的效果,是一种较遍及的职责办法,应当给予满足的注重。
(四)付出违约金
付出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经过洽谈预先确认的,在违约发作后做出的独立于实行行为以外的给付。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违约金,未约好则不发作违约金职责,且违约金的约好不该过高或许过低。
(五)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两边当事人约好的,为确保合同的实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必定数量的钱银或其他替代物。
四、违约职责的免责
违约职责的革除是指当事人的行为尽管构成了违背合同,可是依据法令的规矩或当事人的体谅,无需承当因不实行合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给对方形成的丢失。当事人违背合同的约好即构成违约,民事活动的内容是权利职责,而权利职责的焦点是产业职责,合同的顺畅实行就是产业权利的顺畅完成。因而,建立违约职责的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不行抗力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法令准则的规矩,在合同收效后,因为呈现了当事人不行预见、不行避免而且不行战胜的客观状况,致使合同不能实行,对约好的合同准则怎么处理的法令准则。在合同收效后至停止前发作了不行抗力事情,不管合同实行到何种程度,因不行抗力导致实行本钱和费用的丢失,由丢失方自己承当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矩:“因不行抗力不能实行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许悉数革除职责,但法令还有规矩的在外。”但当事人拖延实行后发作不行抗力的,不能革除职责。
一起,我国《合同法》从反面临免责条款也作了规矩。《合同法》第53条规矩了两种无效免责条款:榜首,形成对方人身损伤的;第二,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形成对方产业丢失的。此外,格局合同或格局条款的供给方革除其职责的,该免责条款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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