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7号,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伟满停车场烧烤店 2.在10月18号我向我们店长申请离职,是口述并未录音,半个多月了,到现在11月7号他都没招人顶替我,今天11月7号我跟他发生争执,我直接离开不干了 3.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还能要到工资吗,他是否能不给我发工资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金华市2026-11-07 18:21:16193*****3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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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月帮助1278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您好!就您在烧烤店做工、争执后离开能否结算工资一事,提示如下:1.关于工资结算:您实际工作到11月7日,已提供劳动对应的工资,店方原则上应当依法结算,不能以尚未招到接替人员,或您当天争执后离开为由拒发、随意克扣;2.关于离职与损失:您此前口头提出离职且未录音,离职证据相对不足,11月7日直接离开,店方可能按未办手续或旷工处理,也可能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但即便如此,店方仍需就其主张的损失另行举证,不能直接以此抵扣您已经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3.关于证据与处理:建议您保存好考勤、排班表、与店长的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工牌等材料,先与店方协商核算并结清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回复于 2026-11-07 19:06:3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