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开发区,我是聊城开发区的一家企业员工,2017年年底入职,然后2022年年中,公司工商变更,法人和董事长更改为了另外的人,近期我收到公司裁员通知,补贴方案的根据是2022年工商变更后的时间,4+1个月的工资补贴,我的要求是补贴方案的依据应该是2017年年底,请问我的要求是不是合理?谢谢
劳动争议山东省-聊城市2026-11-07 09:54:48139*****96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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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月帮助1278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您好!就您咨询的公司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一事,提示如下:1.您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2022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变更,并不影响您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连续性;2.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2017年底入职,至今工作年限应当从2017年底开始连续计算;3.公司仅按2022年工商变更后的时间计算补偿年限,是缺乏法律依据的;4.建议您:妥善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入职证明、裁员通知及补偿方案等相关证据。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回复于 2026-11-07 10:01:4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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