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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精神虐待学生, 同学造谣孤立该生,最终胁迫该生退学。后家人陪同去学院,教务长亲口说退学没有程序没有书面。逼退学生家人。后上报省厅,省厅正在调查处理。但该学院具有特殊性,复学只能由该学院做出处理,学院一直不给联系。我有班主任精神虐待胁迫退学的录音,和同学造谣孤立的证人告知截图, 可以民事诉讼班主任和同学吗?

其他福建省-厦门市2026-10-21 21:58:1613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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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74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您:1.妥善保存班主任精神虐待、胁迫退学的录音以及同学造谣孤立的相关截图等证据;2.省厅正在调查,请持续跟进调查结论,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院逼退学生、退学无程序无书面文件等问题,要求责令整改;3.就复学事宜,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留存凭证,若学院拒不处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恢复学籍并赔偿相应损失;4.对班主任及造谣同学,可依据民法典以侵害名誉权等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21 22:05:3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1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一、可以起诉班主任和同学。关键是证据能证明侮辱、诽谤、孤立等侵害人格权行为,并造成身心损害、退学后果及因果关系。录音、截图要保留原始载体,补强证人证言、就诊记录。 二、先书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不成再向法院提人格权或健康权纠纷,列班主任、同学为被告,视情况追加学院。 三、退学程序问题继续向省厅书面催办,要求责令学院出具书面处理并说明复学渠道;保留送达凭证,必要时对学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6-10-21 22:05: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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