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26年6月23日被告李冬梅,原告郑小龙买卖一案,货已收到经查收,原告声称在拼多多在万物源于养本人开的店里购买3套次抛精华,起诉为虚假宣传,郑小龙要求3倍赔偿,经法院协商被告李冬梅赔原告1000元,被告本人要求寄回无外包装破损的产品,就转给原告1000元,2026年6月27号查收原告寄回的产品,只寄回一套次抛精华外包装破损严重而且潮湿长霉,影响使用,而且并没有收到后两套次抛精华,所以1000也没付给郑小龙,郑小龙零26年8月28号向青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9月14日立案 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期间的债务利息 ,请问这个合理吗
其他安徽省-阜阳市2026-09-24 22:06:2213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