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2026年6月23日被告李冬梅,原告郑小龙买卖一案,货已收到经查收,原告声称在拼多多在万物源于养本人开的店里购买3套次抛精华,起诉为虚假宣传,郑小龙要求3倍赔偿,经法院协商被告李冬梅赔原告1000元,被告本人要求寄回无外包装破损的产品,就转给原告1000元,2026年6月27号查收原告寄回的产品,只寄回一套次抛精华外包装破损严重而且潮湿长霉,影响使用,而且并没有收到后两套次抛精华,所以1000也没付给郑小龙,郑小龙零26年8月28号向青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9月14日立案 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期间的债务利息 ,请问这个合理吗

其他安徽省-阜阳市2026-09-24 22:06:22134*****90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合不合理,关键看调解书写法。若约定郑小龙先退三套完好产品你再付一千元,或同时履行,他只退一套且破损长霉,你拒付不算迟延,加倍利息不合理。 2、若调解书只写你付一千元,没写退货条件,郑申请执行并要加倍利息,可能合理。 3、马上调取调解书,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附快递签收、照片、聊天记录。若没约定退货,先付一千止损,再另诉返还或赔偿。异议要及时。
    回复于 2026-09-24 22:12:22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