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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父亲帮朋友的忙,建议他用一种叫黄花倒水莲的中草药和猪脚炖了一起服用,结果对方吃了之后没多久晕倒进医院,住了两三天院,现在是对方称这个药有毒需要我们赔偿医药费,对方发了他的病例,他本身就有基础疾病,医院也没有确诊这个药有毒,现在这个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江西省-萍乡市2026-09-19 12:33:3215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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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只是建议,没有故意,让对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断
    回复于 2026-09-19 12:34:5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40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1.他是成年人,自己应该负责。2.医院也没有确诊这个有毒,未必是你的责任。
    回复于 2026-09-19 12:52:2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9-19 12:52:44

      如果这样有罪,那企业出问题,发传单的人也有罪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别赔钱,也别轻易认责。医院没认定药有毒,对方又有基础病,因果关系很难成立。 2、你父亲只是善意建议,不是卖药或诊疗。按民法典,侵权要证明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在对方。 3、留好聊天记录、药材、病历、票据。协商可谈人道补偿,但别写成赔偿。 4、谈不拢就让对方起诉或申请鉴定,法院看证据。若你父亲明知禁忌、剂量错误,才可能担责。
    回复于 2026-09-19 13:31:4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父亲只是无偿提供食疗建议,没有售卖药材也没有强制对方服用,本身不存在过错,对方主张“药有毒”却没有医院的中毒确诊报告和药材毒性检测报告,完全不具备索赔的合法依据。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黄花倒水莲有毒的权威检测报告,若对方坚持索赔,你可以引导对方走法院诉讼程序,由法院结合对方的基础疾病情况和因果关系鉴定结果来判定责任,无需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6-09-19 14:57: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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