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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给我买的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别人让我承认是别人出钱买的然后再让我签借名买房的协议,法院会把我的房子判给别人吗?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9-19 04:00:1618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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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房产证写你名,法律上先推定你是产权人。别人仅说自己出钱,不一定能把房判走。 2、但若你签借名买房协议,等于给对方关键证据。法院可能据此认定借名关系,结合出资、限购、政策等,判你协助过户或赔偿,风险很大。 3、不要签,不要书面承认借名。你爸出资可主张赠与或借款,保留流水、聊天、合同、税费凭证。 4、若已被起诉或逼签,尽快找当地律师,围绕真实赠与、无借名合意、登记权利应受保护来抗辩。
    回复于 2026-09-19 04:41:1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付款,不会的。
    回复于 2026-09-19 06:18:5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实际控制该房屋,很有可能会判给对方。
    回复于 2026-09-19 08:04: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自愿签署借名买房协议,结合对方的出资凭证,法院大概率会依据协议约定和实际出资情况认定房屋归属,直接判决将房子归实际出资人所有,不建议你随意签署这类协议。
    回复于 2026-09-19 09:40: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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