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鲁浩杰骗我从黑龙江到广州,说给50万帮开店,到后才说用我名字买房。我文盲白户,无社保无收入,全程被按手印不知签的啥。她伪造材料以我名义骗贷47.5万,钱进别人账户,房子她控制卖房赚约270万。2024年法院判"借名买房成立",现在她反诉我赔130万!我一分钱没拿到,白当十几年壳子,还要倒赔130万,实在气不过。请问:①她骗购骗贷能否刑事立案?②民事判决没查贷款真伪能否推翻?③我现住四川眉山无收入无力跑广州,能否就近受案?诉求:请律师评估刑事立案,帮我推动公安受案,别让她反咬我130万。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6-09-13 11:52:49199*****17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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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103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① 对方以欺诈手段让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伪造你的收入、社保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涉案金额47.5万已经达到骗取贷款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你携带相关证据向广州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符合条件的可以刑事立案。 ② 如果你有新的证据能证明你全程不知情、签字并非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审民事判决未对骗贷核心事实进行审查,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推翻原借名买房的错误认定,以此对抗对方130万的反诉请求。 ③ 该案的犯罪行为地、结果发生地均在广州,四川眉山的当地公安没有管辖权,你可以委托广州当地的专业律师代为提交刑事报案材料、参与诉讼,无需本人频繁往返广州,降低维权成本。回复于 2026-09-13 17:22:27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