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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退休职工,是通过正规手续调到该单位的,前几年该单位退休职工集体找单位领导和高新区领导反应问题,由于退休职工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差距太大,要求给退休职工适当衬助,单位决定给每个退休职工适当补助。由于本人调入该单位年龄较大,当时单位领导说本人年龄大了,等几年退休算了,由单位交养老保险,所以就没有上班,也未拿工资,现在单位领导以此为理由,不给发衬助。所以调求你们给于帮助,谢谢!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9-07 14:47:3019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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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单位既然已决定给全体退休职工补助,就应当统一执行。您已正式退休,关键在退休身份,之前是否上班不影响领取该补助。 2、请先收集单位当时补助的文件、会议记录或退休同事的发放凭证,作为依据。 3、如果单位拒绝,可先向高新区管委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按同等标准发放。 4、若投诉无果,可提起劳动争议或民事诉讼,主张平等对待。注意别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尽快处理。
    回复于 2026-09-07 14:53:10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52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按照政策有补助,那你可以要求发放,
    回复于 2026-09-07 14:58: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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