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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在逐步关闭各个分部,分批裁员。裁员的普遍补偿是N+3并执行双封顶。 某员工,处于退休保护期,公司在3月份开始就提出N+3的条件(与普通员工相同)的条件裁员。在员工拒绝后,公司第二次提出比第一次更差的条件(n),且做了各种可认为是逼迫员工接受条件的行为: 1. 从8月1日到31日要求员工休假,在7月31日下班前不到2个小时通知员工。员工回复邮件公司不回复。 2. 在8月31日通知员工开始待岗,并按照上海关于待岗的待遇发放工资。 虽然当前员工所在部门已经要解散(8月31日解散),但公司至少会在1年后才关闭。我们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公司已提出协商解的待岗不成立。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6-08-31 11:29:361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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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9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你在退休保护期,公司不能以部门解散为由单方解除,除非你本人自愿协商同意。 2、公司单方安排休假、待岗并降薪,不合法。你应发函拒绝,要求返岗、恢复原待遇,并保留邮件和工资单证据。 3、不要签任何协商解除文件。若公司强行停发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若最终被解除,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二倍或恢复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6-08-31 11:32:4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53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变相逼迫你离职,上海律师,如果对方坚持待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6-08-31 11:42: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7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单方面强制安排的全月休假和待岗要求,继续正常出勤并保留出勤记录,同时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按原岗位标准补足休假及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拒绝按N的过低标准协商解约,要求公司按照此前承诺的N+3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6-08-31 11:55: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0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31 11:57: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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