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吕某是25年5月通过家里相亲认识并交男女朋友,媒人说辞“女方吕某之前在国外工作了几年,做秘书文员一类工作,目前才回国没多久”。 25年7月在男方张某已知女方吕某在医院打了激素针(提高怀孕几率)的情况下怀孕,协商后在11月完婚。 婚礼前后花费40万左右(10万彩礼,五金,酒席等等支出) 婚后张某发现吕某之前在国外是做的外围(婚前一直不知,包括婚后都是张某自己查到的)、自己目前心里压力打击太大考虑离婚。 男方张某名下有一套房(婚前财产,没有加吕某姓名,婚后吕某还过两月房贷),婚前全款车一辆,并且孩子目前两个月 咨询关于婚后财产、孩子抚养权和是否可以追回彩礼等费用。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月帮助1201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房子和车都是你婚前财产,房本没加名,车全款,原则上都归你。但婚后吕某还过两个月房贷,这两月对应的还款金额和房子增值部分,你要折价补偿她。 2、孩子才两个月大,法律上一般判给母亲。除非你能证明吕某有吸毒、家暴、遗弃等严重不利于孩子的情形,否则你很难拿到抚养权。你按月付抚养费。 3、彩礼10万和婚礼开销,你们已经领证结婚、共同生活还生了孩子,法律上不支持退彩礼。除非你能证明她骗婚且导致你生活困难,但“外围”经历不属于法定可撤销婚姻情形。 4、建议你收集好她隐瞒职业的证据,先协议离婚,谈不拢就起诉。主要争的是房贷补偿和孩子抚养权,其他费用基本要不回来。回复于 2026-08-30 17:46:41 咨询他 -
-
刘蓉律师月帮助5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前全款的车子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婚前首付婚后还贷部分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多大了?回复于 2026-08-30 17:53:36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6-08-30 17:53: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