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家有一个100平的宅基地,土地证上写的爷爷的名字,爷爷有两子一女,分家约上写的把这个房子给我爸,我爸妈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写把这个房子给我妈。家里还有一个50平的宅基地是分给我大伯的,2016年这个房子被拆,村里说把两兄弟的宅基地换一下,(无书面协议),就可以让我爸拿这个被拆的房子去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申请到之后我爸私自把宅基地卖了,现在只剩一个100平的旧房子。现在村里在进行有机更新,我大伯是居民户口,可以去申请60平的宅基地,他说可以他去申请来之后拿给我建房子,他是单身无儿无女,请问这样做是否有风险。如果我房子建好了会不会产生纠纷。如果这个房子不动,我能继承多少?

婚姻家庭浙江省-金华市2026-08-28 17:36:17139*****70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大伯是居民户口,申请到的宅基地使用权归他,你建房属于“借名”,法律上房子很可能算大伯的,以后他反悔或去世,纠纷很大。 2、建议别用大伯名义建房。要么让村里按分家协议确认老宅归你妈,要么你以父母名义申请宅基地,手续合规后再建。 3、现在100平老宅若仍是爷爷遗产,按法定继承:两子一女各分三分之一,但你爸的分家协议若有效,可主张归你爸,离婚协议又归你妈,具体要看证据。你只能通过继承关系取得份额,不是直接全部。
    回复于 2026-08-28 17:38:3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城市居民不允许申请宅基地
    回复于 2026-08-28 17:59:0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