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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工作期间烫伤,住院20天,花费7000元,都是我自己先行垫付的,现在出院了,公司说是给我买了意外险,我想了解下这个意外险该怎么赔付我,误工费,陪护费了啥的都有没有?下一步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河南省-新乡市2026-08-27 15:48:4818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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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工作期间烫伤属于工伤,公司给你买的意外险是商业险,和工伤赔偿不冲突。意外险一般只按合同报销医疗费或给住院津贴,误工费、护理费通常不赔。 你现在要做的: 1、保留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2、要求公司30天内帮你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你一年内自己向人社局申请。 3、工伤认定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都由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意外险这边,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按客服要求提交理赔材料。 别自己垫着,工伤费用最终不该你出。先催公司走工伤程序。
    回复于 2026-08-27 15:51:3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0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8-27 15:56: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1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先和公司对接,由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你垫付的7000元医疗费发票、住院记录等材料走意外险理赔,误工费、陪护费能否赔付要看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你属于工作期间受伤,还可以同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对应的工伤待遇。
    回复于 2026-08-27 16:04: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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