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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 不给生活费,还把我拉黑了,说以后就给我两千块钱,怎么办。

婚姻家庭山东省-济宁市2026-08-19 15:40:3115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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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别急,对方拉黑和口头承诺都影响不了你的权利。关键看这笔“生活费”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还是给你的夫妻扶养费。 2、如果是孩子的抚养费,他给两千块低于实际需要或约定标准,你完全可以不同意。直接收集他收入、孩子开销、拉黑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按标准支付。 3、如果是婚内不给你生活费,属于夫妻扶养义务,也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法院会根据双方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判。 4、他单方面说“就给两千”没有法律效力,债务不会因拉黑消失。建议尽快起诉,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别拖,越早维权越有利。
    回复于 2026-08-19 15:46:35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2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8-19 16:00:33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2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和对方是什么关系?如果构成抚扶赡的关系,对方是不能单方面不合理降低义务成本的!您可以点击头像,我需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8-19 16:38:44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29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没有离婚,只能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已经离婚了,可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回复于 2026-08-20 07:19:1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方要给另一方生活费。
    回复于 2026-08-20 07:51: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3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8-20 11:11: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0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们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可以以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足额支付生活费,即便对方拉黑你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完成诉讼流程,拿到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6-08-21 20:57: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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