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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这种情况属于公益拆迁吗?2013年的协议应该是走民事诉讼去确认合同无效吗?并且责令市镇府作出安置补偿方案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6-08-17 09:59:4315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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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9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一般属于公共利益项目,但必须看是否有合法征收审批手续,不能仅凭村委或镇政府说了算。 2、2013年协议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走民事诉讼确认合同无效,但你要注意诉讼时效,不能拖太久。 3、要求市政府作出安置补偿方案,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民事诉讼,应当先向市政府书面申请履行补偿职责,逾期不答复或答复不满意,再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收集当年协议、征收文件、房屋情况等证据,先就协议效力起诉,同时申请市政府依法作出补偿方案,两条路并行。
    回复于 2026-08-17 10:06:1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回复于 2026-08-17 10:06: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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