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地点:苏州市昆山市 时间:8月9日左右 我是一家江西小炒店的员工 因店里长期工作量分配不合理我的工作量已经超出同事的工作量 本来是在8月10日向上级说了离职 后来向老板短信打了离职报告 但是合同上说要在打离职报告的一个月后才能离职 违反就要扣一个月的工资 我本要协商提前在8月15日离职但是老板态度明确必须要在9月10日离职 这种情况我可以自己走吗

合同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26-08-15 20:00:17195*****25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8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你注意:合同里“没提前一个月走就扣一个月工资”这种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上只有你给店里造成实际损失才要赔,而且老板得拿出证据。 你8月10日已经书面提出离职,法定需要满30天(到9月10日),但你打算8月15日走,确实算没做满30天。不过老板不能因此直接扣你整月工资。 我的建议: 1、保存好你发短信离职的截图或记录; 2、8月15日到点走人,如果老板扣工资,就去昆山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老板说你有损失,让他举证,别被他吓住。
    回复于 2026-08-15 20:06:20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54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申请离职,一般需要提前通知,之后做好交接,
    回复于 2026-08-15 20:12:0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