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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前双方自愿前提导致意外怀孕,期间以分手,过后47天女方检查怀孕,在医院检查手术未事前明确承担份额,男方已承担术前术中全额医疗费用2760.97。女方术后7天复查,女方要求男方负责到底承担剩下所有医疗费用。男方不想继续支付剩余复查费用,法律层面是否允许,以及术后有可能的营养费是否还需要承担,或者只承担一小部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8-15 17:07:471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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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8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法律上,男方对流产费用有一定分担义务,但并非无限责任。你已承担手术费2760.97元,剩余复查费若属于合理必要医疗开支,仍可能需适当分担,但可协商只承担一小部分。 2、营养费需有医嘱或鉴定支持,没有依据的,女方单方要求不具强制力。若后续无实际支出,你可以拒付。 3、建议先和女方沟通,明确剩余费用项目及凭证。合理部分可适当承担,不合理部分坚决拒绝。若对方起诉,法院会按双方过错和公平原则判决,你已付部分不会重复承担。
    回复于 2026-08-15 17:12:3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93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只承担一部分。可以的。
    回复于 2026-08-15 17:25: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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