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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江苏南通,领导用极其讽刺的,甚至用骂人的话来说你工作有问题,作为领导,把自己所有的工作责任都往员工身上推,没有一点领导的担当,做不好就骂员工,发泄她的个人情绪,现在已经被气的身体上出现了不舒服。现在想问问她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涉及违法,可以用过什么法律手段来处理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通市2026-08-14 13:46:041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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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6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领导骂人、推卸责任,确实不对,但一般不算违法。如果侮辱、贬损严重,可能侵犯你的人格尊严,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需要通过民事途径,成本较高。 2、建议你先收集证据,比如录音、记录、证人证言,然后向公司人事或工会投诉。如果公司不管,再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3、身体不舒服先去就医,保留病历,如果确诊是工作压力或侮辱导致,可以主张医疗费赔偿。 4、最后可以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要证明是领导辱骂导致你无法继续工作。这有难度,建议慎重。
    回复于 2026-08-14 13:49:2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8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8-14 14:35: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14 15:01: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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