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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一起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的,其中 一个说自己感觉被孤立但是另两个人觉 得没有,他自己搬出去了没和另外两人 商量,他应该承担押金吗,这种情况可以追回吗,房子是押一付三,押金三个人一共是2400元,房东退回剩下20天的房租加水电1800元,我想要回另两个的押金,最好还有产生的下一个房的中介费和搬家费可以追回吗,三个人事先没有对退租有约定,房东退回的1800在另两个人手中

合同纠纷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026-08-05 00:20:32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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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3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擅自搬走的租客属于违约,应当承担押金损失。押金2400元被房东扣除,他应赔偿另两人各800元,共1600元。 2、房东退回的1800元在你们手中,可以视为你们后续的补偿,但无权扣留属于他的份额(如果有)。他搬走导致的损失由他承担。 3、中介费和搬家费,如果能证明是因他违约直接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他承担,但需提供票据。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
    回复于 2026-08-05 00:25: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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