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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伙伴是海外人士。2004年开始来华投资。2007年结识在广州的一位做房地产的练先生。他以一个莫须有的项目向我们融资了大约一千万人民币。这笔资金之后转为借款。2008年他本人因为虚假出资的原因被抓了起来,关了一年放出。这导致他名下的两家房地产公司被破产清算。 这十余年来我们一直没收我们的投资。练先生与他的家人都没有工作,但却过着优越的生活。我们一直和练先生保持沟通。但他并没有还款的举动和还款的计划。 他在我们这笔交易有存在着欺诈的行为。现在事情将近20年了,是否已经过了20年的追诉期? 我们还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我们的资金吗?

债权债务广东省-广州市2026-08-03 05:35:0913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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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6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分析: 1、关于追诉期问题。您这笔借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从2008年练先生被抓、公司破产算起,至今已接近二十年,但若您能证明这些年间持续向他主张过权利(比如有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证据),诉讼时效可能中断或延长,仍有挽回余地。 2、建议您立即收集所有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练先生承认债务的沟通记录等。重点收集能证明您一直在追讨的证据,比如近几年的催款短信、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 3、尽快向练先生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广州)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法院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还可能追究其违约责任。时间紧迫,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协助处理。
    回复于 2026-08-03 05:40:2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涉嫌刑事部分,超过20年,确实过了追诉期。
    回复于 2026-08-03 06:09: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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