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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前单位2015年1-6月交社保 导致我当时没办法领失业金的赔偿还能要回来吗 我是2013年9月入职 且前单位已在2026年7月补缴了2013.9-2014.12的社保 那我当时没办法领的失业金赔偿找哪个部门反馈去要回失业金赔偿呢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7-27 17:42:2419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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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9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这个事过去太久,有点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权利受损那天开始算。2015年的事情到现在,大概率已经过了时效,仲裁委或法院可能不支持。 如果你还是想争取,可以按下面两步走: 一是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带上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记录,看能不能行政协调。 二是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失业金损失,把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补缴记录都准备齐全。 但实话实说,时间拖了这么多年,胜算不大,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回复于 2026-07-27 17:44: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先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无法补办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再整理好当年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损失凭证,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12333人社热线反馈,也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原单位赔偿对应的失业金损失。需要注意该诉求存在时效限制,你要尽快提交相关劳动关系、社保补缴记录等完整证据推进维权。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27 18:27: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27 21:15: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效
    回复于 2026-07-28 15:40: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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