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今年3月23号入职这家公司,入职三个多月,在6月17号这天因为公司涉嫌诈骗连同其他同事一起被刑拘了三十天,三十天后我被通知了无罪释放,目前公司以补发工资以及n+1(赔偿金)的方案和我签署解除劳动合同,昨天已经签署了,我想问这样的赔偿方案是否合理,在此基础上我是否还能从别的方面争取更好的赔偿方案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6-07-23 13:03:03130*****6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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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8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7-23 13:05:2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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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103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入职三个多月的情况下,正常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半个月工资,公司给出的N+1方案合计是1.5个月工资,再加上补发拖欠的工资,这个方案本身在法定标准内是合理的。 你后续还可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未支付等遗漏的法定权益,若有相关证据可以和公司协商补充主张,除此之外你被错误羁押30天还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每天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6-07-23 19:04:09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