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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裁判文书的从轻从重情节是不是都要在本院查明部分列出?

刑事辩护山东省-临沂市2026-07-14 15:25:1818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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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2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不是都要列在“本院查明”里。 1、“本院查明”主要是把犯罪事实和自首、立功、累犯这些客观情况调查清楚。 2、到底是从轻还是从重,属于法院的说理和适用法律,一般写在“本院认为”部分。 3、如果你觉得有遗漏,先看看“本院认为”里有没有提到,不服的可以上诉或者找检察院抗诉。
    回复于 2026-07-14 15:27:46 咨询他
  • 王鹏律师
    月帮助7
    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
    是的,需要查明案件事实,否则属于事实不清
    回复于 2026-07-14 15:29:24 咨询他
  • 王楠律师
    月帮助26
    山东至平律师事务所
    法定从轻、从重情节对应的基础事实,必须在“经审理查明(本院查明)”部分列明
    回复于 2026-07-14 15:31:19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9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是的。。。。。。。。。
    回复于 2026-07-14 15:42: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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