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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舞蹈培训机构,一个五岁的孩子学跳舞,报名后第五节课,奶奶送孩子进教室,老师在教室教学,孩子跟奶奶说让奶奶去拿水壶,接着就跟着奶奶跑出教室去拿水壶,回教室的时候跑太快摔了一跤磕在门上,左边眉毛左上侧缝了四针,机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浙江省-金华市2026-07-14 07:08:5613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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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五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培训机构负有管理保护义务。孩子上课期间跑出教室,老师没及时发现制止,机构存在一定疏忽,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奶奶作为陪同监护人,让孩子独自跑动也没看好,监护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损失不能全让机构承担。 3、建议双方协商,机构适当承担医疗费和护理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同时建议机构完善课堂管理,避免孩子随意进出教室。
    回复于 2026-07-14 07:09:36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69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是在教室里面摔了还是出了教室?摔跤的地方,有没有危险源
    回复于 2026-07-14 07:40:18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1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由于小孩是跟奶奶出去喝水,脱离了老师的监督。这时奶奶负有监管第一责任。
    回复于 2026-07-14 07:50:4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30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属于意外,机构没有责任。
    回复于 2026-07-14 08:26: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作为教育培训机构,你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五岁孩子负有临时管护义务,若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和行为引导职责,通常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主要对应孩子的医疗费、后续祛疤相关合理费用等损失。
    回复于 2026-07-14 10:51: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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