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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月27号下午三点,在鸡泽县毛遂公园北门红绿灯路口,我方骑电动车在路南由西向东,红绿灯路口西侧人行道往路北行驶,对方在路北由东向西行驶,未成年驾驶电摩且后座载人,手中拿着手机车速很快,我方停车避让,对方急刹车导致对方电车摔倒甩出两人摔倒,当时观察并无受伤,我方离开后,对方报警,办理住院,说是手掌有骨折,要求赔偿,订我方是肇事逃逸,没有碰撞能算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河北省-邯郸市2026-07-12 12:23:591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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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0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7-12 12:31:0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服认定书责任划分,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6-07-12 12:34:43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不构成逃逸的。
    回复于 2026-07-12 14:26: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7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发生直接碰撞的前提下,如果你方是在确认现场无人员受伤、双方也未发生接触的情况下正常离开现场,不符合交管部门认定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具备的明知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刻意逃离的核心构成要件,你可以向交警部门提交现场痕迹、证人等相关佐证材料,说明你方不存在碰撞和逃逸的主观故意,申请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
    回复于 2026-07-12 19:04:3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是否碰撞与肇事逃逸没有必然的联系。
    回复于 2026-07-13 09:04: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9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无碰撞不等于无责。您从人行道往路北行驶,对方为避让急刹摔倒,虽没碰到,但行为有因果关系,可能被认定事故。 关于逃逸,关键看您是否明知发生事故而故意离开。您说当时看对方没受伤,这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建议: 1、尽快向交警陈述,强调当时没发现人员受伤,不是故意逃避。 2、要求调取监控,证明对方未成年、看手机、超速、后座带人,过错很大。 3、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不会判您全责。
    回复于 2026-07-13 17:48: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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