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近期在阿里上拍了套法拍房,发现原业主有欠物业费 2 万多,法院公告原话是“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此我有异议,按理说这是原业主的债务,而且我也没有享受过物业的服务,不应该我来承担,想请问下有没有法条可以作为支撑的呀?具体是哪一条,我想借此和物业公司协商。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6-07-07 11:11:19158*****787

分享

律师回复

  • 龙丹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君泽君(武汉)律师事务所
    说句你不爱听的。“物业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的约定原则有效,其法律效力优先于物业合同的相对性,也就是说这是法拍房带来的风险,只要你拍了这个房子,且法院明确告知了由买受人承担,物业就能向你要钱。
    回复于 2026-07-07 11:24:3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1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确实常见。根据《民法典》第46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9条,法拍房的物业费等欠费原则上由原产权人承担。但法院公告若明确约定由买受人承担,该条款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你可以援引《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强调物业服务对象是实际使用人,你未入住前不产生缴费义务。建议先书面致函物业说明情况并附成交确认书和产权过户时间,协商减免或分期。
    回复于 2026-07-07 11:34:1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1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公告,以公告为准的。
    回复于 2026-07-07 13:48:0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52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法院已经明确了,那就不能推翻了
    回复于 2026-07-07 23:25:0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法院没有瑕疵担保,但是已经提前告知你有涉案拖欠的物业费用了,这个需要你与原业主自行协商。
    回复于 2026-07-08 07:52: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8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很遗憾,您参拍时点击确认,就等于接受了法院公告的全部条件,这在法律上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想完全推翻比较难。 不过您可以拿这几个点和物业谈: 一、欠费如果超过三年且物业没催过,可以主张《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诉讼时效抗辩,这三年内的才需考虑。 二、让物业拿出完整欠费明细和原始合同,核对金额,对不合理的滞纳金可以引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要求调减。 三、最后和物业协商打包折价一次性了结,通常能谈到六七折。 先别急着交钱,按这三步去谈。
    回复于 2026-07-08 12:28: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7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主张产权变更前的物业费缴纳义务主体是原业主,同时参考多地法院生效判例中“过户前欠费由原业主承担”的裁判规则,与物业公司协商仅承担你拍得房屋之后的对应物业费用。
    回复于 2026-07-09 10:53:4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6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