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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职人员,给老师打分评聘职称,今天7月2日打分,想明天公示,有一位老师分数备注7月7日生效,那我7月3日开始公示合规吗?还是7月7日需要重新公示?

其他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2026-07-03 00:28:42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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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你们具体的评聘规则。既然那位老师分数要到7月7日才生效,说明7月3日的时候他的结果还没最终定下来。 1、7月3日就把他一起公示不太合规,因为公示的前提是所有结果已经确定有效。 2、稳妥的做法是等到7月7日他分数生效之后,再统一公示所有人。 3、如果7月3日实在要公示其他人,建议把这位老师单独列出,注明待7月7日生效后再行公示,或者7月7日重新单独公示他并重新计算公示期。
    回复于 2026-07-03 00:30:3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7-03 00:32:13

      我7月10日根据分数上报,这个老师担心报不上他

    • 用户追问: 2026-07-03 00:37:13

      他现在提出要求7月3日所有人全部公示,原因是他有一项进入评分的资格是上级教育部门认定,这个认定在公示期,7月7日公示结束,但是我们的上报工作在7月10日,这种可以先给他在公示打分文件上备注分数7月7日生效吗?如果7月7日再公示,我们的公示时间就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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