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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1日从通州某个大集上购买了一只500元边牧3个月幼犬,6月22日中午从犬舍将幼犬运送至石景山家中,当晚狗狗拉软便,第二天拉稀,第三天拉水送至宠物医院输液,第四天确诊细小继续输液治疗,第五天死亡,共计治疗费用两千元左右。很明显的星期狗。到家后喂养情况餐食及室内温度均正常,与犬舍联系要求赔偿买狗费用被拒绝,现在想要赔偿买狗费用及医疗费,这个可以么?

其他北京市2026-06-30 15:51:0815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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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可以要求赔偿。犬舍卖的狗有严重疾病,属于交付质量不合格,按照民法典规定可以要求退钱并赔偿医疗费。 2、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宠物医院诊断书、病历和医疗费发票,证明狗买来就带病。 3、先打12315投诉,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起诉,案由写买卖合同纠纷。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会支持你。
    回复于 2026-06-30 15:55:55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9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主张赔偿。细小病毒潜伏期短,幼犬到家后迅速发病,结合购买时间、运输过程和临床表现,大概率属于带病出售。犬舍作为销售方,应保证犬只健康并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你保留了购买凭证、诊疗记录和沟通证据,已具备起诉基础。医疗费和购犬款都可主张,建议先发律师函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6-06-30 16:44: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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