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25年4月30日直接受雇于一个在圭亚那注册的公司做财务,今年4月30日口头向公司请假一个月,请假时间从6月17日开始。由于请假回国机票自费,我又回国申请美签,想面签后再看情况买从哪转机回圭亚那的机票。这个情况也和公司说了。公司同意了我请假一个月,小公司没有纸质文件,但微信上有信息证明。我请假离岗后于6月26日公司告诉我由于我没有买回程票,没有给具体回岗日期,已默认我离职,并已招人到岗顶替我岗位。我要求支付6月份16天工资及一年15天工资遭拒绝,按劳动法我请假已批,没有主动提离职,公司默认我离职是违约,需赔我机票费及一个月工资,但公司至今不付工资与赔偿金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6-06-30 03:19:40183*****55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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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8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6-30 12:01:5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