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我向朋友刘某说了一个扫我支付宝码给利息的事。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的是我。想要短期周转借钱用一下。开始金额是几百几千。几天就转回去。刘某从花呗网贷支付的金额。然后刘某叫了两个人室友。吕某跟陶某想要挣点外快。我要支付网贷利息还要支付给她利息。后续资金需要更多我又找了几个朋友。人越来越多都是同学朋友。涉及13个人。其中吕某陶某不熟悉是刘某室友。其他的都认识六个人朋友带媳妇是三家。还有刘某的妹妹弟弟。都是用网贷或者信用卡。加起来有191万。从21年开始陆续的周转借钱说扫码得利息。
刑事辩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6-06-29 13:00:07186*****68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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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2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行为存在很大法律风险。首先,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其次,如果涉及虚假宣传或者欺诈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再者,使用信用卡套现等行为也可能触犯刑法。 建议立即停止这种行为,主动与涉及人员沟通,说明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商解决已经产生的债务问题。同时,积极寻找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解决自己的资金需求。如果已经涉及违法犯罪,建议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回复于 2026-06-29 13:05:1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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