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是长春九台城子街的一名小学教师,96年分地的时候我正在读中专,当时我们百合村也给我分地了,我99年上班的时候,村里就把我的地抽回去了(我是百合一社的,百合4社的跟我一样情况的老师,地抽回去又通过村民大会要回来了,因为不在同一个社,我当时不知情,最近才知道这事,我最近去村里要地,村书记刘不给,这不是区别对待吗?同样被抽回地的还有3社的3个老师,我去要地,书记说现在还没有政策,等年底有新政策了再说,然而他现在就把我们社一个老太太的整户消亡的地给了我们一社的别人,那个人是后来户,现在书记给一个后来户分了整人地三母,没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土地30年不变,收回违法,请问,我的地怎样才能要回来?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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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2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首先,关于土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提到的情况,如果村里在没有合法程序和依据的情况下收回你的土地,这可能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其次,建议你先与村集体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收回土地的具体原因。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后,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分地记录、村民大会决议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你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回复于 2026-06-22 22:12: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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