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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多次盗窃850元商品,已经补款。超市人员让第二天去扫码2000元商品但不拿走,相当是罚款。补上850元的时候主动让签假名。

其他上海市-市辖区2026-06-06 16:57:4513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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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3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超市的做法不合理的。但如果协商不好,超市可能报案处理,这个情况已经构成盗窃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复于 2026-06-06 16:59:05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8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最好不要做,给对方一定补偿,取得谅解可以。
    回复于 2026-06-06 16:59:1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6-06 17:18:59

      850元已补上,我也愿意补偿,超市也愿意和解,就怕有后续

    • 律师回复: 2026-06-06 18:00:10

      已经退赔,也愿意给赔偿,可以让超市出了谅解书。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盗窃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盗窃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其次,超市要求扫码2000元商品但不拿走,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作为处罚手段。再次,补上850元时主动让签假名,这种行为可能涉及虚假陈述,对后续处理不利。 建议你主动与超市沟通,承认错误并表达愿意接受合理处罚的意愿。同时,明确指出超市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无法接受。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陈述情况,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回复于 2026-06-06 17:02:14 咨询他
  • 辛春律师
    月帮助25
    吉林泽冕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6-06-06 17:27:5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6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超市无权要求你扫码支付2000元作为所谓罚款,这属于变相索要财物,涉嫌敲诈。你已补足850元货款,法律上已完成民事赔偿义务。签假名不影响盗窃事实认定,但若警方尚未立案,主动补款、认错态度好,可能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建议保留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如超市继续施压可向市场监管或公安机关反映。
    回复于 2026-06-06 17:36: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0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超市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你进行罚款,要求你扫码拿走2000元商品作为罚款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拒绝该要求。你已经退还赃款,多次盗窃金额850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结合当地具体的立案标准判断。
    回复于 2026-06-06 19:55: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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