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一个男的搭伙过了不到一年 后续分开后 向我母亲索要在一起时给发的钱 ,这个应该给他么?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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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63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要分情况看。如果当时给钱是基于共同生活需要,比如日常开销,那么分手后一般不需要返还。如果给钱是基于其他目的,比如借款,那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建议你母亲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6-03 19:24:1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6-06-03 19:27:54
是共同生活花费,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的,那个男的后期过来伤害过我母亲,警察处理后还给赔偿了8000元,那个男的就是想要把这些钱都要回去,他那边说找律师咨询了,1000以上的转账都要返还,是真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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