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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斑马线撞到人当时对方是骑着自行车过斑马线的我的车速只有38码如果没踩刹车没减速会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6-06-02 12:10:2413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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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要求行为人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而从描述来看,你没有主观故意去伤害对方。不过,即便车速不高,但未踩刹车减速,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建议你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同时,主动与伤者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获得对方谅解,这样对后续处理会更有利。
    回复于 2026-06-02 12:13:1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6-02 12:26:33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9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不属于故意犯罪
    回复于 2026-06-02 12:32:57 咨询他
  • 王增律师
    月帮助7
    湖北公度律师事务所
    结论:仅以 “车速 38 码、斑马线未踩刹车未减速撞骑行自行车的人”,原则上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大概率按交通肇事 / 行政违法处理 一、两罪核心区分(关键在主观心态) 1.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 232 条)成立必备条件 必须主观上有剥夺对方生命的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撞人会致死,主动追求撞死对方结果(如蓄意报复、刻意驾车冲撞); 间接故意:明知不刹车大概率致人死亡,放任死亡发生(比如看见对方在斑马线,刻意不踩油门也不刹车径直撞击)。 单纯忘记减速、疏忽瞭望、轻信能避让,不属于杀人故意。 2. 常规情形定性:交通肇事罪(《刑法》第 133 条)/ 民事 + 行政处罚 仅受伤未死亡: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斑马线减速让行规定,承担民事赔偿 + 行政处罚(扣分、罚款),不涉及刑事犯罪; 致 1 人死亡 / 3 人重伤,司机全责 / 主责: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量刑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若事后逃逸致人死亡,7 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8km/h 在城市斑马线属于明显超速(人行横道法定限速一般≤30km/h),未减速未刹车属于违反交规的过失行为,是交通肇事典型情形,并非故意犯罪。 二、仅在特殊例外才会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法定两种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事前蓄意冲撞:事前和被害人有矛盾,看见对方在斑马线骑车,刻意不刹车驾车撞人,主观追求 / 放任死亡; 撞人后二次加害:撞完人后,为逃避责任,将伤者拖拽藏匿、遗弃在偏僻处,导致伤者无法获救死亡,按故意杀人定罪(最高法交通肇事司法解释第 6 条
    回复于 2026-06-02 13:23: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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