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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入职美团外卖专送骑手在站长的指引下我与站点签署了电动车以及电瓶的的租凭合同电动车每个月五百电池六百,入职两个月后提出离职申请,电动车,电池,钥匙,衣物工具箱均由站点站长核实确认无误,才离开,2026年5月27号,五年后电池商家诬陷本人未归还电池,要求我个人赔付八千人民币买断,在次之前未收到任何电池商家以及美团站点信息

经济金融广东省-东莞市2026-05-29 22:07:5518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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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入职时与站点签署了电动车及电瓶的租赁合同,离职时也经过站长核实确认无误后离开,这说明你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归还义务。 2. 五年后电池商家突然诬陷你未归还电池并要求赔付,这明显不合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归还,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 3. 建议你先与电池商家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证据证明你未归还电池。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6-05-29 22:11:2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89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已离职五年且当时经站长确认归还全部物品,商家现在主张未还电池缺乏事实依据。租赁合同若无明确保管义务和追索时效约定,其索赔已远超合理期限。建议先书面要求对方提供签收凭证或监控等证据,同时保留你当年离职交接的证明材料。
    回复于 2026-05-29 22:16: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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