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有一位退休返聘人员,岗位是保洁,工作中说手受伤了,类似劳损之类,无法直接证明是参与工作引起的。目前已在家2个月,没有请假条,要求我们医疗费全赔,误工费、营养费等。我们和她签的是劳务协议,上面明确规定在岗一天付一天工资,离岗3天视为自动离职。我们有给她参意外险。 现在她要求我们赔偿合理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5-27 12:48:46150*****089
律师回复
-
-
吴亮律师月帮助89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考虑: 1. **劳务协议的约束**:你们签订的劳务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在岗一天付一天工资,离岗3天视为自动离职。如果她离岗已超过3天,按照协议,她可能已经自动离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你们的责任界定。 2. **意外险的作用**:既然你们为她参了意外险,可以先通过保险来解决部分医疗费用问题。这既能减轻你们的负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她的部分要求。 3. **沟通协商**:建议与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具体诉求和受伤情况。如果她能提供合理的医疗证明,可以考虑在保险理赔的基础上,适当给予一些补偿,但要明确范围和金额。 4.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无法证明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你们的责任可能会相对较小。 5. **解决方案**:建议先通过保险理赔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然后与她协商误工费等其他费用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在此之前,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回复于 2026-05-27 12:53:24 咨询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