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签合同,今天入住第4天,成都金牛区西大国际 与出租人成都奕帆卓筠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代理人成都德泽荣欣两家公司的租 房合同,本来我想短租两个月,合同里 边是说需要自行找租客,如果出租人找 的话要60%代理费,任何人口头承诺无 效,以合同为准;中介代涛跟我说签一 年走形式,他会帮我找租客转租,并且 合同里边没有写明电费是多少,中介说 0.8~0.9元一度,结果今天我交电费发 现实际是100元87.7度,租金1790,我现在不想租了,可以退吗?录音里边有 他承诺帮忙转租,录音他说电费0.8 ~0.9元一度,如果现在退,最坏可能是损失多少?最好能够拿回多少?有几段录音和付款截屏
合同纠纷四川省-成都市2026-05-24 07:12:32176*****4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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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0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关于退租问题,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合同中确实存在一些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比如电费标准,这可能构成对你的误导。另外,中介的口头承诺未写入合同,但你有录音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 2. 如果现在退租,最坏的情况可能是你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金额要看合同约定。但鉴于中介的误导行为,你可以主张减少损失,比如要求退还部分租金等。 3. 建议你先和出租方及中介协商,说明情况,提出退租及退款要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用录音和付款截屏等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回复于 2026-05-24 07:15:2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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