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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精神疾病,要撤销父母监护权

婚姻家庭山东省-泰安市2026-05-20 15:50:381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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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61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请讲一下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6-05-20 15:51: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63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父母有精神疾病,确实可能影响到监护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具体操作上,首先需要确定父母的精神疾病是否严重到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程度,这通常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然后,由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亲属,或者上述相关组织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父母的精神状况诊断证明、对被监护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撤销监护权。
    回复于 2026-05-20 15:54: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3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父母患有精神疾病导致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相关组织(如居委会、民政部门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监护人。
    回复于 2026-05-20 16:16:01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4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撤销监护权需要根据具体事实认定
    回复于 2026-05-20 16:36:41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193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回复于 2026-05-20 17:18:3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撤销变更监护权
    回复于 2026-05-20 20:56:4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监护权是没有办法撤销的,需要通过法院程序提请新的监护人才能才能操作。
    回复于 2026-05-21 08:10:27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5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需要先确认,父母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复于 2026-05-21 18:00: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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