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内写明,男方每月支付育儿嫂费用5500直至孩子上幼儿园(期限至26年3月),现因孩子不满四周岁,幼儿园拒收。(所有公立都4岁收)
男方说按照期限付至了3月,拒绝付3月至9月的抚养费。
特殊说明:两人育有2孩,大孩现在9岁,小孩3岁半。
大孩也是4岁上的幼儿园。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5-05 18:57:2618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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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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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6-05-05 18: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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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的情况,男方拒绝支付3月至9月的抚养费是不合理的。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支付育儿嫂费用的期限,但孩子因年龄原因无法入园,这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男方仍应承担抚养责任。
1. 可以先与男方协商,说明孩子无法入园是客观原因,抚养责任不应因此免除。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幼儿园的拒收证明、孩子的年龄证明等。
3.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继续支付抚养费。
回复于 2026-05-05 1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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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孩子不能上幼儿园,这个必须产生的费用,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6-05-05 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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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要协商解决,否则一人一半概率大
回复于 2026-05-05 1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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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关于男方支付育儿嫂费用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幼儿园拒收是客观原因导致孩子未实际入园,并非男方支付义务终止的法定事由,男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支付相关费用,除非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出现情势变更等特殊情况。
回复于 2026-05-05 1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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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6-05-06 0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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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
回复于 2026-05-06 0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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