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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说好规矩,说下次做错这些或者喝饮料没付钱,直接发50不接受的话就取消当月绩效然后钱全转了,这种是属于我默认吗?因为我不懂法,以为是公司有规定的。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04-29 17:40:5514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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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即使提前告知也不能通过所谓"默认同意"使其合法化。同时,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基于客观考核标准,公司以此为由转走你的全部收入也缺乏依据。建议你收集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进一步沟通。
    回复于 2026-04-29 17:43: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或绩效,除非有明确法律规定或双方合法约定。公司单方面制定此类规定,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你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说明这种规定不合理,要求公司取消。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4-29 17:45:19 咨询他
  • 张牡律师
    月帮助11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与公司与公司的约定最好要明确一点,默认不可取与公司的约定最好要明确一点,默认不可取。
    回复于 2026-04-29 17:45:3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9 17:46: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属于你默认,且相关规定是违法的。企业没有罚款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特定国家机关才能行使。同时,绩效工资是法定工资的一部分,公司不能随意克扣,即使员工存在过错,扣款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比例。
    回复于 2026-04-30 09:43:2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存在默认公司做法也是违法的
    回复于 2026-04-30 11:20: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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