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住在湘乡市毛田镇养老院,前一个星期养老院院长打电话说湘乡市医院来合作接老年人去住院看病,可以报销90%(但当时没有留录音等证据),我岳父现在已出院,医院出具的结算单:床位费200元,诊查费200元,检查费1500元,治疗费550元,护理费300元,化验费600元,西药150元,中药费150元,其他费150元,共计3700余元,个人出1845元,报销比率只有50%,这个有投诉的必要吗?如有在什么渠道投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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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63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可以考虑进行投诉。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 1. **与养老院沟通**:首先可以和养老院进行沟通,了解当时合作的具体情况,看看是否是养老院在传达信息时出现了误解。 2. **向医院咨询**:直接联系湘乡市医院,询问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确认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为何报销比例没有达到90%。 3. **向医保部门投诉**:如果沟通后问题仍未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投诉,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医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 **保留证据**:虽然当时没有录音,但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养老院的通知、医院的结算单等,以便在投诉时使用。 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解决问题。回复于 2026-04-28 12:27:2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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