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工作,我妈61岁当天安排一人厨房煮东西,锅边起了一点火苗后,我妈立马把气关掉了,因入职期间从未培训过消防知识,不知道怎么扑灭以为小火苗自己能灭,周围没有可燃物,突然那个火苗大了一点,有一个员工过来后用灭火器灭了,然后材料都损失了,损失费500元,这个应该怎么承担,他们要求个人全部承担500,发工资克扣500
劳动争议河北省-邢台市2026-04-27 10:45:42188*****53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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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3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培训。你妈妈入职时未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其次,关于损失承担问题,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将全部损失转嫁给员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的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你妈妈在发现火苗后及时关闭了气源,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应急措施,不应承担全部损失。 解决方案如下: 1. 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强调用人单位未进行消防培训的过错。 2. 提出合理分担损失的建议,例如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协商承担比例。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4-27 10:48: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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