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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号晚上8点,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出与被风吹动的物品砸到了车,造成车门损坏 2、物业认为该物品不属于物业物品,并且还是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物业说自己没有责任。 3、想咨询物业是否有对该物品管理责任,没有及时清理该物品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于本次事故,物业需不需要担责

经济金融山东省-菏泽市2026-04-21 09:59:2913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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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1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首先需要确定该物品的主人或者管理者是谁?如果不能确定物品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那么该区域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于 2026-04-21 10:01:20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3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现在的气象预报技术已经非常发达,大风天气通常可以提前预知。一旦气象部门发布了大风预警,就意味着相关风险是可以预见的。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物业有义务在收到预警后,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悬挂物、堆放物等进行巡查和加固,以避免损害发生。既然风险可以预见,物业也理应采取措施防范,那么这次事故就不属于“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此,物业不能以此为由免责。
    回复于 2026-04-21 10:01:4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8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4-21 10:05: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有管理义务,若其不能证明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停车场入口处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即便存在大风天气,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需对车辆受损承担相应责任。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4-21 10:37:29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395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物业有义务维护小区共有部分安全、及时清理杂物、消除隐患、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场所的搁置物 / 杂物脱落、坠落砸坏车,管理人(物业)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4-22 08:55:1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4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只要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你有权利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4-23 17:48: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 1. 物业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及物品有管理责任。如果该物品是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且物业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如未及时清理或固定,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2. 虽然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物业仍需证明其已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如果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不可抗力的抗辩可能不成立。 3. 建议您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天气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赔偿您的损失。
    回复于 2026-04-23 18:35: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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