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在柬埔寨通过引流吸引在柬埔寨的的人去正规赌场参与赌博,并从中抽水和进行放贷业务。一年盈利约50万人民币,回国后有自首情节,这个大概率怎么判?坐标安徽马鞍山,我可以认罪认罚,可以退赃

刑事辩护安徽省-马鞍山市2026-04-10 03:25:16176*****903

分享

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一年左右,大约缓刑。。。
    回复于 2026-04-10 06:05:36 咨询他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19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到哪个阶段了?
    回复于 2026-04-10 06:50:11 咨询他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14
    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行为属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侵害外国人利益,在国内罪名更倾向于开设赌场罪,根据你的情况,要看总盈利金额的,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有认罪认罚和退赃,还可以争取缓刑。我是南京刑事律师,详细可以私聊了解。
    回复于 2026-04-10 07:53:1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参与了多长时间,若主动自首,退赃,认罪认罚,一般会判的较轻
    回复于 2026-04-10 08:00: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你在柬埔寨引流他人赌博并抽水放贷,盈利 50 万人民币,其行为可能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因你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愿意退赃,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大概率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还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回复于 2026-04-10 12:15:2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2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刑事辩护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