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内李某于2026年1月17日晚开车被王某撞,王某车险是平安公司承保的。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去现场拍照。车损坏严重且左手腕发生骨折,当晚去吉大一院急诊科,大夫让做的X光,打的石膏,检查结果是左手腕桡骨远端骨折。没给开任何药,2月11日又挂手足科专家去复诊,说是有积液,有骨头游离建议手术。但是赶上过年医生不值班说做不了手术。2月25日的时候又挂该专家复诊,说时间长了不建议手术,还是有积液。这期间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医院急诊的病例,费用发票,及在市场租赁摊位的合同等。李某是在市场有摊位个体经营者。休养 暂时手腕还在恢复中,不能正常出摊。但是是否属于伤残也无法确定。请问,受害者应该提出什么具体赔偿
交通事故吉林省-长春市2026-03-25 09:47:26138*****532